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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 更多
 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行署工作部门,为正处级,2019年1月成立,主要负责全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,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相关工作建议,指导全盟政务服务工作、电子政务、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、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。盟政务服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,设局长1名、副局长2名,内设综合科、放管服改革推进科、电子政务科、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科4个科室,下设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,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33名,政务服务咨询、帮办、代办、综合窗口受理工作人员29名。
机构职能 更多

  第一条  根据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《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方案》和盟委办、行署办印发的《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》,制定本规定。

  第二条 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是盟行署工作部门,为正处级,由盟行署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。

  第三条  盟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,落实自治区、盟委相关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
  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自治区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,负责全盟政务服务、政务公开及相关电子政务等工作。拟订相关政策措施、工作计划、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  (二)承担全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办公室,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相关工作建议。

  (三)指导全盟政务服务工作。负责全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,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,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。

  (四)统筹指导全盟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。规划监管全盟政府网站,负责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,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参与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内容建设。负责全盟政府网络与自治区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。

  (五)负责盟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。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。

  (六)指导盟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。组织协调、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。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。

  (七)负责全盟政务服务、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。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、投诉、建议工作。

  (八)负责全盟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组织管理工作,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应用,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。

  (九)履行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职责。

  (十)完成盟委、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第四条  盟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
  (一)综合科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。承担机关政务、事务、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。承担日常文电办理、文件文稿起草、会议筹备组织、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。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目标考核、退休人员工作。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。

  (二)放管服改革推进科。指导、协调、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,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。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。

  (三)电子政务科。负责全盟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、组织协调、监督检查等工作。协调、指导全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,承担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。负责全盟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,推动全盟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。

  (四)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科。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、政策解读等工作。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。组织开展全盟政务服务、政务公开级相关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工作。负责政务服务的廉政风险防控,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、投诉等工作,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。

  第五条  盟政务服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,设局长1名,副局长2名;科级领导职数6名(4正2副)。

  第六条  盟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、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。

  第七条 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,其调整由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 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。